关于公布履行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义务情况良好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单(第一期)

2023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的义务和方式,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4年版)》(详见附件1、2),现将5-6月份以来履行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义务情况良好的生产经营者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录(2024年版)
附件2: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食品
生产经营者目录(2024年版)
转载自【舟山市场监管】
2024年7月18日 09:33
ꄘ浏览量:0